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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回答(5)

王子墨 主治医师 三甲

擅长: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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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主要用于治疗由利巴韦林敏感病毒引起的上呼吸道和下呼吸道感染。
利巴韦林颗粒能够有效抑制利巴韦林敏感病毒的复制,减轻其对机体造成的损伤,进而缓解相关症状。
在使用利巴韦林颗粒时,应注意肝功能异常患者、接受抗肿瘤化疗者等特殊人群需慎用或遵医嘱调整剂量。
利巴韦林颗粒适用于敏感病毒感染,在使用过程中应监测病情变化及可能出现的药物不良反应,并遵循医生指导进行用药。

2024-02-04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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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立垠 主治医师 三甲

擅长: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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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已经充分的动物研究证实利巴韦林有明显的致突变和胚胎毒性(在低于人体用量的1/20时即可出现),利巴韦林会引起胎儿先天畸形或死亡,在治疗开始前、治疗期间和停药后至少6个月,服用利巴韦林的男性和女性均应避免怀孕,可能怀孕者应采用至少两种以上避孕方式有效避孕,一旦怀孕应立即告知医生。孕妇禁用利巴韦林。少量药物经乳汁排泄,因为对乳儿潜在的危险,不推荐哺乳期妇女服用利巴韦林。
【药物相互作用】利巴韦林可抑制齐多夫定转变成活性型的磷酸齐多夫定,因此,利巴韦林与齐多夫定同用时有拮抗作用。

2016-03-14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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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林 主治医师 三甲

擅长: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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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
【注意事项】 1.定期进行血常规(血红蛋白水平、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血液生化(肝功能、TSH)检查,尤其血红蛋白检查(包括在开始前、治疗第2周、第4周)。对可能怀孕妇女每月进行怀孕测试。 2.严重贫血患者慎用,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肌酐清除率<50ml/min的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 4.利巴韦林对诊断有一定干扰,可引起血胆红素增高(可高达25%),大剂量可引起血红蛋白降低。 5.尽早用药,呼吸道合胞病毒性肺炎病初3日内给药,利巴韦林不宜用于未经实验室确诊为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2016-03-14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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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茂璐 主治医师 三甲

擅长: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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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
【不良反应】 利巴韦林最主要的毒性是溶血性贫血,在口服治疗后最初1-2周内出现血红蛋白下降,其中约10%病人可能伴随心肺方面副作用。治疗前后及治疗中应 频繁监测血红蛋白,有地中海贫血、镰刀细胞性贫血患者不推荐使用利巴韦林。有胰腺炎症状或明确有胰腺炎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已经有报道伴随有贫血的患者服用利巴韦林可引起致命或非致命的心肌损害,故具有心脏病史或明显心脏病症状患者不可使用利巴韦林。如使用利巴韦林出现任何心脏病恶化症状,应立即停药给予相应治疗。 在利巴韦林有关的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般全身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虚弱、乏力、胸痛、发热、寒战、流感症状等。神经系统症状:眩晕;消化系统症状有食欲减退,胃部不适、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消化不良等;肌肉骨骼系统症状有肌肉痛、关节痛;精神系统有失眠、情绪化、易激惹、抑郁、注意力障碍、神经质等;呼吸系统症状有呼吸困难、鼻炎等;皮肤附件系统出现脱发、皮疹、瘙痒等;另还观察到味觉异常、听力异常表现。

2016-03-14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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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继红 主治医师 三甲

擅长: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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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巴韦林颗粒
利巴韦林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贫血、乏力等,停药后即消失。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疲倦、头痛、失眠、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并可致红细胞、白细胞及血红蛋白下降。 利巴韦林一般用药1周左右,具体的用药时间根据病情来决定。利巴韦林是抗病毒药,引起孩子感冒一般有两个途径,一是细菌感染,另一个就是病毒入侵。如果是病毒性感冒,就必须用抗病毒药治疗,用抗生素是无效的。

2016-03-14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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