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内科> 风湿免疫科> 红斑狼疮> 系统性红斑狼疮> 系统性红斑狼疮怀孕能药流吗

精选回答(1)

刘祥礼 主任医师 日照市中医医院 三甲

擅长:擅长各种内科疾病。

提问

药流一般是指药物流产。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怀孕通常不能进行药物流产。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可能与遗传、环境、雌激素水平异常等因素有关,患者可能会出现发热、疲倦、体重下降等症状。药物流产是指通过药物的方式终止妊娠,一般适用于怀孕49天以内的孕妇。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如果怀孕,通常不能进行药物流产。因为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的免疫力比较低,在药物流产的过程中,可能会导致病情加重,严重时还可能会引起不孕不育。

建议患者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等检查,以明确是否可以进行药物流产。同时,患者在药物流产后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以免影响身体的恢复。

2019-01-07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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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回答(2)

孙和风 主治医师 三甲

擅长:全科

提问

不推荐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进行药物流产。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的免疫系统处于高度活跃状态。药物流产可能会进一步刺激免疫反应,增加孕妇患子痫前期的风险,严重者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因此,对于患有该疾病的孕妇,应谨慎考虑终止妊娠的方式,并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选择最安全的方法。
如果意外怀孕且需要终止妊娠,建议咨询风湿科、妇产科医师的意见,以确保选择合适的流产方式并降低风险。
对于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而言,孕期管理至关重要。患者应注意监测病情活动性,避免潜在的健康风险,并遵循医嘱调整药物治疗方案。

2024-01-09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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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同全 主治医师 三甲

提问

系统性红斑狼疮有活动期和缓解期之分。患者病情缓解稳定 1年后,强地松维持量小于15mg/日,停用细胞毒药物(如硫唑嘌呤、环磷酰氨、氨甲喋呤等)6个月以上 ,无重要脏器病变,可考虑允许妊娠。活动性肾脏病变或血肌肝高于2mg/ml(176.8umol/L),均属于妊娠的禁忌症,合并心包,心脏,肺脏严重病变的患者也不宜妊娠。

2017-03-23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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