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胚胎停育后三个月再次怀孕能要吗
补充说明:胚胎停育后三个月再次怀孕能要吗
a******W 2022-04-01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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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建军 副主任医师 潍坊市妇幼保健院 三甲
擅长:尿道炎,膀胱炎,肾炎,尿路结石,尿路肿瘤,前列腺炎,前列腺增生,前列腺癌, 男性不育症,少精子症,弱精子症,畸形精子症,无精子症,阳痿,早泄,包皮过长,包茎,包皮炎,龟头炎,包皮龟头黏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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胚胎停育后三个月再次怀孕通常是可以考虑要孩子的。
胚胎停育后三个月再次怀孕,如果女性身体恢复良好,没有其他不适症状,也没有影响生育的因素,则可以考虑要孩子。但是要注意做好孕期保健工作,定期去医院做孕检,随时关注胎儿生长发育的情况。
若患者在胚胎停育后进行了全面的身体检查,并且已经确定了导致胚胎停育的具体原因,比如染色体异常、子宫内膜异位症等,则需要针对病因进行治疗后再尝试怀孕。
对于胚胎停育后的再次备孕,建议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接触有害物质,同时积极治疗潜在疾病,以减少再次发生胚胎停育的风险。
2024-04-06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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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孕妇在怀孕期间,或早或晚,都会出现手脚浮肿的现象,姑且称之为孕期水肿。孕妇妊娠期水肿是血管内的液体成分渗出血管,积聚在组织间隙中造成的。一般来说孕期水肿容易发生在怀孕28周以后。因为准妈妈的子宫,此时已大到一定程度,有可能会压迫到静脉回流。所以,静脉回流不好的孕妇,此阶段较易出现下肢水肿现象。另外,怀孕期间准妈妈胎盘分泌的激素及肾上腺分泌的醛固酮增多,造成体内钠和水分滞留;体内水分积存,尿量相应减少;更有一些准妈妈合并较重的贫血,血浆蛋白低,水分从血管内渗出到周围的组织间隙等等。
症状起因:手脚浮肿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妊娠子宫增大,压迫静脉,造成静脉回流受阻造成的。 造成孕期下肢水肿的原因有: 1.妊娠后,从6 周开始血容量就逐渐增加,34 周达到高峰,并在这个水平上一直维持到产后两周才恢复到孕前水平。血容量可比非孕期增加40% 左右,所以血容量增加后,组织间液也会增加。 2.由于血液增加时,血浆的增加比血球等的增加要多,所以,血液成分会相对稀释,血浆白蛋白的相对浓度也比非孕期时要低。而血浆白蛋白是维持血浆渗透压的主要成分。孕期血浆渗透压要比非孕期低。这样就使血流中的水分容易渗透到组织间液中,从而造成下肢水肿。 3.妊娠后子宫增大,使骨盆内压力增高,从而使下肢静脉血流受到影响。这也是下肢浮肿的重要原因之一。孕期浮肿如果休息或睡眠后见轻,是属于生理性的,不必担心。 水肿会随着孕周增大而严重 随着怀孕周数的增加,孕妇的水肿现象会日益明显。在整个怀孕过程中,体液会增加6-8升,其中4-6升为细胞外液,它们贮留在组织中造成水肿。 这种现象在孕期相当普遍,脚掌、脚踝、小腿是最常出现水肿的部位,有时候甚至脸部也会出现轻微的肿胀。越接近预产期越严重,如果再碰上天热,肿胀就会更加明显。 轻度的肿胀是正常的,但如果伴随高血压及蛋白尿,那准妈妈就有罹患妊娠高血压的危险,必须做好产检并与医生充分配合。
就诊科室:产科、妇科、妇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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