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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b超检查时间表
补充说明:孕期b超检查时间表
a******W 2015-06-09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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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回答(2)
杨苹 副主任医师 太和县人民医院 三甲
擅长:擅长:妊高症、疤痕子宫、前置胎盘、新生儿窒息等各种产科疑难的处理;妇科炎症、卵巢肿瘤、子宫肌瘤、宫颈癌、子宫内膜异位症;各种不孕症,月经失调,更年期综合征的中西医结合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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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怀孕期间做B超一般情况不会影响到胎儿健康,所以您不必太担心,您只需要在当地医生的指导下按时产检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再做多余的B超。建议您怀孕期间适当增加营养,尽量远离有毒有害的化学物质以及环境,安心养胎,按时产检,如有不适,请及时就医。
2019-03-03 21:32
举报你好,一般在怀孕初期还是需要做B超检查的,三个月内做三次B超相对比较频繁了,但是B超检查对胎儿的健康发育影响并不是非常大的,只要做好孕期内的各项检查就可以的,B超在怀孕初期,中期,晚期各做一次检查的,具体也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的,B超可以检查出怀孕的时间的。
2018-11-07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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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回答(2)
产前的超检查是十分必要的,可以检查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但是过多、时间过长的超检查可能对母婴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对胎儿造成不可逆后果。健中心副主怀孕周之前孕妇不宜做超。一般而言,除有疼痛、出血等症状需要做超检查外,整个孕期做超为宜。怀孕周时,可通过超明确是否正常妊娠及胎儿的绒毛团发育好坏;怀孕中期,约在周左右做超确定胎儿是否有畸形和不正常生长发育,以及羊水多少,此时若发现胎儿不正常,可中止妊娠;怀孕晚期,一般在周以后,做超可以看到胎儿的整个发育情况,包括头颅、肢体、颈椎及羊水质量等;怀孕超周,应再做一次超,必要时可进行剖腹产。“每次超的时间不宜过长。”怀孕早期做超,会使胎儿体内产生丙二醛,影响胎儿生长发育;怀孕中期,超时间超过分钟,可导致胎儿眼睫膜水肿,超时间分钟以上,会对胎儿造成不可逆伤害。目前多数孕妇超检查的目的不明确,有人为了弄清楚孩子的性别,不惜频繁进行超检查,这对母婴均不利。孕期可通过量腹围、称体重等其它手段进行检查,最好不做超。
2015-06-09 19:04
举报产前的B超检查是十分必要的,可以检查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但是过多、时间过长的B超检查可能对母婴产生不良影响,甚至对胎儿造成不可逆后果。怀孕周之前孕妇不宜做超。一般而言,除有疼痛、出血等症状需要做超检查外,整个孕期做次超为宜。怀孕周时,可通过超明确是否正常妊娠及胎儿的绒毛团发育好坏;怀孕中期,约在左右做超确定胎儿是否有畸形和不正常生长发育,以及羊水多少,此时若发现胎儿不正常,可中止妊娠;怀孕晚期,一般在以后,做超可以看到胎儿的整个发育情况,包括头颅、肢体、颈椎及羊水质量等;怀孕超过,应再做一次超,必要时可进行剖腹产。“每次超的时间不宜过长。”怀孕早期做超,会使胎儿体内产生丙二醛,影响胎儿生长发育;怀孕中期,超时间超过分钟,可导致胎儿眼睫膜水肿,B超时间分钟以上,会对胎儿造成不可逆伤害。
2015-06-09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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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是一种复杂的生理心理活动,是机体受到损伤时发生的一种不愉快的感觉和情绪性体验,是临床上最常见的症状之一。包括伤害性刺激作用于机体所引起的痛感觉,以及机体对伤害性刺激的痛反应。疼痛的位置常指示病灶所在,而疼痛的性质间接说明病理过程的类型。
症状起因:病因: 疼痛通常由导致组织损伤的伤害性刺激引起。 外部因素:刀割、棒击等机械 性刺激,电流、高温和强酸、强碱等物理化学因素均可成为伤害性刺激。 内部因素:疾病如癌症等导致组织细胞发炎或损伤时,释入细胞外液中的钾离子、5-羟色胺、乙酰胆碱、缓激肽、组胺等生物活性物质亦可引起疼痛或痛觉过敏。 其他因素:受凉、受潮湿过度劳累和长期不适当的工作体位后发生疼痛。 病理: 全身皮肤和有关组织中分化程度最低的游离神经末梢,作为伤害性感受器,将各种能量形式的伤害性刺激转换成一定编码型式的神经冲动,沿着慢传导的直径较细的有髓鞘和最细的无髓鞘传入神经纤维,经背根神经节传到脊髓后角或三叉神经脊束核中的有关神经元,再经由对侧的腹外侧索传至较高级的疼痛中枢──丘脑、其他脑区以及大脑皮质,引起疼痛的感觉和反应。与此同时,快传导的直径较粗的传入神经纤维所传导的触、压等非痛信息已先期到达中枢神经系统的有关脑区,并与细纤维传导的痛信息发生相互作用。
常见检查:
就诊科室: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