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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妊娠的症状?
补充说明:高危妊娠的症状?
2019-04-27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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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女性患有各种急慢性疾病和妊娠并发症,以及不好的环境、社会因素等,均可导致胎儿死亡、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先天畸形、早产、新生儿疾病等,构成较高的危险性,从而增加了围产期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凡列入高危妊娠范围内的怀孕期间女性,就应接受重点监护,尽一切可能降低围产期发病率及死亡率。
2019-04-27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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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美国儿科学会提出,凡活产新生儿的体重等于或小于2500g者为早产。在以后的临床应用过程中人们认识到,胎儿生长受限时孕龄和胎儿实际体重之间可以有较大差异,因此,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了早产孕龄的标准,将妊娠周数不足37周分娩者定为早产,但没有规定低限。国内外对早产定义的期限不统一,目前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自末次月经第1日计算,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分娩者。人们根据孕龄将早产分为3类: 1、发生在妊娠20-28周的为极早早产,占5%。 2、<32孕周的为早期早产,占10%。 3、妊娠在32-36周的早产为轻型早产,占85%,也有学者又将32-36周进一步划分成两个亚组,将32-34周前称为中型早产,而将34-36周的早产才称作轻型早产。
多发人群: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的孕妇
治疗费用:不同医院收费标准不一致,市三甲医院约(4000 —— 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