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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三十五周就不建议保胎了?
补充说明:为什么三十五周就不建议保胎了?
2019-06-05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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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35周时,如果出现先兆早产的症状,一般不建议继续保护胎儿。这是因为怀孕35周时,婴儿基本成熟。婴儿出生后,可以哭和吮吸。有了良好的生命力,基本上能活下来。如果再次进行胎儿保护治疗,使用的药物也可能会影响孕妇的健康或婴儿的情况,因此不提倡胎儿保护。如果婴儿早产,应在怀孕35周时进行检查。
2022-03-0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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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美国儿科学会提出,凡活产新生儿的体重等于或小于2500g者为早产。在以后的临床应用过程中人们认识到,胎儿生长受限时孕龄和胎儿实际体重之间可以有较大差异,因此,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了早产孕龄的标准,将妊娠周数不足37周分娩者定为早产,但没有规定低限。国内外对早产定义的期限不统一,目前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自末次月经第1日计算,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分娩者。人们根据孕龄将早产分为3类:1、发生在妊娠20-28周的为极早早产,占5%。2、<32孕周的为早期早产,占10%。3、妊娠在32-36周的早产为轻型早产,占85%,也有学者又将32-36周进一步划分成两个亚组,将32-34周前称为中型早产,而将34-36周的早产才称作轻型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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