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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确诊为先兆早产
补充说明:怎样确诊为先兆早产
a******W 2021-10-28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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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兆早产是指妊娠满20周至不足37周时,出现子宫收缩、宫颈缩短或消失,伴有或不伴有阴道流液、阴道流血等症状,且这些症状预示着早产的可能性。这一阶段的孕妇需要特别注意身体变化,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要确诊为先兆早产,首先需要通过详细的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来评估症状。医生会询问患者是否有规律的宫缩、腹痛、背痛、阴道出血或分泌物等。医生还会检查宫颈长度,通过阴道超声测量宫颈长度,如果宫颈长度小于25毫米,则被认为是宫颈缩短,这是先兆早产的一个重要指标。同时,医生可能会建议进行宫缩监测,以评估宫缩的频率和强度。
另一种情况则关联到实验室检查。血液检查可以评估炎症标志物和凝血功能,尿液检查可以评估是否存在感染。如果这些检查结果异常,也可能提示存在先兆早产的风险。一旦症状呈现持续性宫缩、宫颈缩短、阴道出血或分泌物增多的特征,则需要考虑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和治疗。
在确诊为先兆早产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孕妇出现规律的宫缩、宫颈缩短或消失,伴有阴道流液或出血,应立即就医。常见的认知误区包括认为轻微的腹痛或背痛不会导致早产,以及认为宫颈长度的变化不会影响妊娠结局。实际上,这些症状都可能是先兆早产的预警信号,需要及时就医进行评估和处理。
【预防小贴士:】
1. 定期进行产前检查,监测宫颈长度。
2. 避免过度劳累,保持适当的休息。
3. 注意个人卫生,避免感染。
4. 遵医嘱,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2025-12-19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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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美国儿科学会提出,凡活产新生儿的体重等于或小于2500g者为早产。在以后的临床应用过程中人们认识到,胎儿生长受限时孕龄和胎儿实际体重之间可以有较大差异,因此,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了早产孕龄的标准,将妊娠周数不足37周分娩者定为早产,但没有规定低限。国内外对早产定义的期限不统一,目前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自末次月经第1日计算,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分娩者。人们根据孕龄将早产分为3类:1、发生在妊娠20-28周的为极早早产,占5%。2、<32孕周的为早期早产,占10%。3、妊娠在32-36周的早产为轻型早产,占85%,也有学者又将32-36周进一步划分成两个亚组,将32-34周前称为中型早产,而将34-36周的早产才称作轻型早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