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科> 肝胆外科> 胆绞痛> 胆绞痛不能使用的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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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常月 主任医师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 三甲

擅长:擅长普外科尤其对肝胆胰腺,甲状腺和乳腺疾病有独特的见解。擅长于胆囊炎,胆囊结石,结节性甲状腺肿,甲状腺癌肝癌以及结肠癌痔疮,肛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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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绞痛患者不宜使用阿托品、山莨菪碱、东莨菪碱、哌替啶、等药物,因为这些药物可能加重病情或影响病情的诊断。如果出现胆绞痛,应尽快就医以便获得适当的治疗。
1.阿托品
阿托品用于有机磷中毒导致的胆绞痛。该药物能阻断乙酰胆碱受体,从而对抗有机磷中毒引起的平滑肌痉挛。由于本品具有扩瞳、升高眼内压和调节麻痹等作用,因此闭角型青光眼患者禁用。
2.山莨菪碱
山莨菪碱适用于解除胃肠平滑肌痉挛及胆绞痛。此药物能够通过抑制节后胆管平滑肌细胞的M胆碱受体而起到松弛胆道平滑肌的作用。早产儿、新生儿应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东莨菪碱
东莨菪碱可缓解胃肠道绞痛以及胆绞痛。其为外周抗胆碱药,能明显抑制各种原因所致的微血管痉挛,改善微循环状态。严重心脏病、近期脑血管意外恢复期患者禁用;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4.哌替啶
哌替啶可用于胆绞痛的止痛治疗。本品为人工合成的类镇痛药,主要激动μ-阿片受体,产生强大的中枢性镇痛作用。不宜与其他麻醉性镇痛药合用,以免引起呼吸衰竭。
5.
可以用于慢性疼痛及胆绞痛的止痛治疗。本品为强效阿片类镇痛药,能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中枢神经系统的兴奋性,使痛觉冲动向大脑皮层传递减少,因而有明显的镇痛效果。妊娠3个月内妇女及儿童忌用。
以上提及的所有药物都需遵医嘱使用以减轻胆绞痛症状。同时,患者要保持充足休息,避免剧烈运动,以减少胆绞痛发作的风险。饮食方面宜选择低脂、易消化的食物,如鸡肉、鱼肉等,避免食用油炸食品,如薯条、炸鸡等,以减少胆囊负担。

2024-03-30 1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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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 (麻痹)

瘫痪(paralysis)是随意运动功能的减低或丧失,是神经系统常见的症状。瘫痪是上、下运动神经元、锥体束及周围神经病变所致,有关肌肉本身病变导致的肌无力将另外叙述。

适用药品

注射用还原型谷胱甘肽

用于: ①化疗患者:包括用顺氯铵铂、环磷酰胺、阿霉素、红比霉素、博来霉素化疗,尤其是大剂量化疗时。 ②放射治疗患者。 ③各种低氧血症:如急性贫血,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血症等。 ④肝脏疾病:包括病毒性、药物毒性、酒精毒性及其它化学物质毒性引起的肝脏损害。 ⑤亦可用于有机磷、胺基或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辅助治疗。

马来酸噻吗洛尔滴眼液

对原发性开角型青光眼具有良好的降低眼内压疗效。对于某些继发性青光眼高眼压,部分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以及其他药物及手术无效的青光眼,加用本品滴眼可进一步增强降眼压效果。

维生素E软胶囊

1.用于未进食强化奶粉或有严重脂肪吸收不良母亲所生的新生儿、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2.未成熟儿及低出生体重婴儿常规应用本品,可预防维生素E缺乏引起的溶血贫血,并可减轻由于氧中毒所致的球后纤维组织形成(可致盲)及支气管-肺系统发育不良.但亦有人认为上述作用尚需进一步研究证实.3.用于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的辅助治疗.

苯磺酸氨氯地平片

1.高血压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联合应用。 2.冠心病(CAD) 2.1慢性稳定性心绞痛 2.2本品适用于慢性稳定性心绞痛的对症治疗。可单独应用或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 2.3血管痉挛性心绞痛(Prinzmetal's或变异型心绞痛) 2.4本品适用于确诊或可疑的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治疗。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他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 2.5经血管造影证实的冠心病 2.6经血管造影证实为冠心病,但射血分数40%且无心衰的患者,本品可减少因心绞痛住院的风险以及降低冠状动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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