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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兆子痫的胎儿能要吗?
补充说明:先兆子痫的胎儿能要吗?
a******W 2019-06-01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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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萍 主任医师 太和县人民医院 三甲
擅长:擅长妇科内分泌(功血、闭经、围绝经期综合症、PCOS等治疗)、妇科肿瘤(如子宫肌瘤、卵巢瘤、宫颈癌、子宫内膜癌等)诊治,不孕症(输卵管吻合术)、各种腹腔镜微创手术(子宫肌瘤、卵巢瘤、宫外孕腔镜术)、宫腔镜手术(宫颈疾病诊治)、腹膜外剖宫产,及产科的各种疑难杂症的诊治和处理及危重症病人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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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孕妇是重度先兆子痫,那么会在胎盘功能减退的基础上发生血管内栓塞或胎盘早剥,使胎儿宫内窘迫,甚至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而孕妇病情严重时,为了控制先兆子痫的病情则需要提前终止妊娠,因而早产儿发生率较高。早产儿生活能力差,加之妊高症儿体质较弱,故死亡率也较高。
2019-06-01 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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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痫是妊娠20周以后“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简称妊高征)的特殊表现,包括水肿、高血压和蛋白尿,特别于妊娠晚期发展呈最严重而紧急情况时,以抽搐及昏迷为特点,可并发肾功能衰竭、心力衰竭、肺水肿、颅内出血、胎盘早期剥离等。先兆子痫则是于抽搐前,在妊高征基础上伴有头痛、头晕、眼花、上腹不适、恶心等症状,预示子痫即将发生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