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妇产科> 妇科> 先兆性流产> 先兆性流产对胎儿的影响

精选回答(1)

柯怀 副主任医师 阳新县人民医院

擅长:优生优育,孕前指导,孕期保健,孕期咨询,产后治疗,妇科疾病,盆底康复。

提问

先兆性流产可能导致胎儿死亡、早产、生长受限、宫内感染以及脑损伤。
1.胎儿死亡
先兆性流产可能导致子宫收缩或宫颈开张不全,引起胎盘剥离和出血,进一步导致胎儿缺氧和死亡。胎儿可能因缺氧而出现生命危险,甚至造成死产。
2.早产
激素水平变化影响宫颈功能,易诱发宫缩,进而引发早产。早产儿各系统发育不成熟,器官功能不健全,免疫力低下,易发生多种并发症,严重时可致残、致死。
3.生长受限
由于孕妇体内孕酮下降,导致子宫蜕膜细胞侵入肌层,刺激局部前列腺素分泌增加,引起子宫收缩,从而导致胚胎从子宫壁剥离,影响胎盘血液循环,使胎儿得不到足够的营养物质供应,导致生长受限。胎儿长期处于饥饿状态,会导致其生长缓慢,出生后可能出现低体重、头围小等问题。
4.宫内感染
当发生先兆流产时,随着阴道流血量增多,会使得宫颈口开放,此时细菌或其他病原体可能会进入子宫腔内并繁殖,导致宫内感染的发生。宫内感染可能会影响胎儿的健康,导致早产、流产等不良后果。
5.脑损伤
若先兆流产症状持续发展为不可避免流产,此时会引起强烈的应激反应,导致血压升高、颅内压增高,容易引起脑水肿,加重脑损伤的程度。脑损伤会对胎儿的大脑发育产生不利影响,可能导致智力低下、运动障碍等问题。
建议定期进行孕期检查,监测胎儿状况,避免过度劳累和精神压力。如出现阴道流血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以评估胎儿健康情况并采取适当措施。

2024-03-12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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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

1935年美国儿科学会提出,凡活产新生儿的体重等于或小于2500g者为早产。在以后的临床应用过程中人们认识到,胎儿生长受限时孕龄和胎儿实际体重之间可以有较大差异,因此,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了早产孕龄的标准,将妊娠周数不足37周分娩者定为早产,但没有规定低限。国内外对早产定义的期限不统一,目前我国对早产的定义为自末次月经第1日计算,妊娠满28周至不足37周分娩者。人们根据孕龄将早产分为3类:1、发生在妊娠20-28周的为极早早产,占5%。2、<32孕周的为早期早产,占10%。3、妊娠在32-36周的早产为轻型早产,占85%,也有学者又将32-36周进一步划分成两个亚组,将32-34周前称为中型早产,而将34-36周的早产才称作轻型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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