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汲昱 主治医师 三甲

擅长:性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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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性接触、母婴传播和血液传播。根据病情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三期,即一期、二期和晚期梅毒,每一期都有其特点性的症状。
一、一期梅毒
1.硬下疳:为梅毒感染后最早出现的皮肤黏膜损害,发生于不洁性行为或接触污染衣物、毛巾等物品后的2-4周,通常无明显自觉症状,可单发或多发,表现为无痛性小红斑,很快破溃形成溃疡,境界清楚,周边隆起,疮面分泌物少呈浆液性,触之有软骨样硬度,表面有结痂,伴局部淋巴结肿大。
2.腹股沟或龟头淋巴结肿大:部分患者在感染梅毒6-8周后可触及阴茎冠状沟、尿道外口或两侧腹股沟处淋巴结肿大,质硬,没有疼痛感,数月之后可逐渐消退。
3.全身其他器官损害:如眼睛、口腔、咽喉、扁桃体等部位也可出现梅毒疹,还可伴随全身皮损,包括玫瑰疹、丘疹、鳞屑型疹、环形湿疹等,以及骨关节、肌肉、肾脏、眼类、心血管等方面的损害。
二、二期梅毒
1.梅毒疹:约在感染后9-12周出现,开始可在手掌及足底出现铜红色的点滴疹或斑疹,然后扩展到面部、躯干及上肢,重者可遍及全身,界限清晰,形状大小不一,可呈现多种形态,且无痒感。
2.全身组织器官损伤:可累及人体内几乎所有脏器,其中以心脏、大脑、眼部受损最为严重,还会导致骨骼、关节等部位破坏,甚至危及生命。
三、晚期梅毒
1.树胶肿:又称结节性梅毒疹,是二期梅毒的典型表现之一,在感染后两年以上时间出现,初起时为小硬结,然后迅速发展成无痛性溃疡,边缘略高出平面,呈穿凿状,向周围及附近浸润,并可融合成大的树胶肿,表面可产生薄痂,基底稍宽平,疮口深而不规则,创面肉芽苍白而松软,分泌物稀薄,有难闻气味,持续多年仍不愈合,若不经治疗可持续终生。
2.组织器官损伤:可累及身体各系统,造成血管、中枢神经、骨骼、眼、耳朵及其他器官的不可逆性损伤。
建议日常生活中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固定性伴侣,避免不洁性生活,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就医明确诊断,积极进行治疗。

2024-02-28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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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 (霉疮;广疮;棉花疮;杨梅疮)

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即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性传播疾病。可以侵犯皮肤、粘膜及其他多种组织器官,可有多种多样的临床表现,病程中有时呈无症状的潜伏状态。病原体可以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而发生胎传梅毒。包括:潜伏梅毒、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晚期梅毒)、妊娠合并梅毒、先天性梅毒(晚期先天性梅毒、胎儿梅毒)、神经梅毒、梅毒性关节炎、非性病性梅毒、脊髓梅毒、胃梅毒、食管梅毒、梅毒性巩膜炎、梅毒合并HIV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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