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妇产科> 产科> 怀孕> 怀孕药流后有伤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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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晓琳 主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三甲

擅长:妇产科常见病的诊治,不孕,流产,子宫肌瘤,卵巢囊肿,阴道炎,产后盆底肌松弛,子宫阴道脱垂,尿失禁的物理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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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药流后可能会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包括出血时间延长、子宫收缩增强以及感染风险增加。
怀孕药流后,由于药物的作用,子宫内膜会发生剥脱,胎儿组织会被排出体外。在这个过程中,子宫可能会出现收缩,导致出血时间延长。此外,由于子宫内膜受到刺激,还可能出现腹痛等不适症状。如果处理不当或出现并发症,如感染,则会对身体造成进一步的伤害。因此,在药流后,应密切关注身体状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就医。
部分女性可能对药物敏感性较低,需要更长时间才能将胚胎组织排出体外,这可能导致出血时间更长,甚至引起贫血等问题。
在药物流产后,应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重物搬运,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并遵循医生的建议进行复查以确保完全清除妊娠组织。同时,注意饮食均衡,摄入足够的营养物质,有助于促进身体恢复。

2024-06-05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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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血热 (规范词肾综合征出血热;流行性出血热)

出血热(hemorrhagicfever)是危害人类健康的重要传染病,即流行性出血热又称肾综合征出血热,是由流行性出血热病毒引起的自然疫源性疾病,流行广,病情危急,病死率高,危害极大。世界上人类病毒性出血热共有13种,根据该病肾脏有无损害,分为有肾损及无肾损两大类。在我国主要为肾综合征出血(HFRS)。在病原体未解决前,在我国称流行性出血热(EHF);在朝鲜称朝鲜出血热(KHF);在俄罗斯称出血性肾病肾炎(HNN);由于特异性血清学诊断的确立及病原学的解决,1982年世界卫生组织统一定名为肾综合征出血热。现我国仍沿用流行性出血热的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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