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营养科> 百香果> 百香果不能一起吃?

精选回答(1)

陆小河 副主任医师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三甲

擅长:食管癌、肺癌、肺部小结节、纵膈肿瘤、气胸、胸部外伤等胸外科常见疾病的外科手术治疗(包括胸腔镜微创)。

提问

百香果+蜂蜜与14种食物不能同食;百香果+蜂蜜与大米同食:会伤胃,百香果+蜂蜜与鲫鱼同食:会中毒,百香果+蜂蜜与莴笋同食:易腹泻,百香果+蜂蜜与生姜同食:容易肚子痛,百香果+蜂蜜与西瓜同食:会加速维生素C的氧化,失去原有营养成分,百香果+蜂蜜与豆浆同食:不利于营养吸收,百香果+蜂蜜与韭菜同食:容易引起腹泻,百香果+蜂蜜与洋葱同食:会伤眼睛.

2019-01-20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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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回答(1)

闵春水 主治医师 三甲

提问

百香果蜂蜜茶和百香果柠檬茶,这两种吃法中的蜂蜜和柠檬与其他食物会产生相克的现象,从而找出了百香果不能与什么同食的间接原因,百香果+蜂蜜与樱桃同食:樱桃中的维生素X容易因氧化而失去营养价值,百香果+蜂蜜与大葱同食: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炎症.

2019-01-20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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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色痰

柠檬色痰常见于单纯性肺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单纯性肺嗜酸粒细胞增多症(simple pulmonary eosinophilia)是由Loffler1932年首先报道的,故又称吕弗勒综合征(Lofflers syndrome)。特点为全身症状轻微,X线呈一过性肺部阴影,血嗜酸粒细胞增多,病程2~4周,亦称为急性肺嗜酸粒细胞增多症(acute pulmonary eosinophilia)。患者可有个人或家族过敏史。

  • 症状起因:(一)发病原因 病因很多,主要为寄生虫感染和药物引起的变态反应。对蛔虫的幼虫过敏多发生于感染后2周,蛔虫的过敏原可引起阳性皮肤反应。此外还有钩虫、圆形虫、丝虫、旋毛虫、鞭虫、阿米巴肝吸虫、日本血吸虫等感染也可产生同样反应(表1)。 药物如阿司匹林、各种磺胺制剂、呋喃妥因、青霉素、甲氨蝶呤均可引起变态反应。也有对吸入花粉和真菌孢子过敏(表2)。 最近有由于镍引起本症的报道。本病与Ⅰ型变态反应有关,Ⅲ型变态反应也可参与。 (二)发病机制 主要为肺部暂时性过敏反应,肺泡内充满渗出液、大量嗜酸性粒细胞和异物巨噬细胞,很少累及血管,在血管周围有白细胞聚集。

  • 可能疾病: 单纯性肺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 热咳

  • 就诊科室: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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