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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回答(1)

甄业 主治医师 三甲

擅长:肿瘤科

提问

直肠癌的新辅助放化疗是指在进行根治性切除手术之前先给予以放射治疗和化学药物治疗为主的综合抗癌疗法。通过新辅助放化疗可以缩小肿瘤的体积、降低局部的分期、杀灭潜在转移灶以及控制无法切除或原发灶血管或淋巴结受侵犯而不能行根治术者。
一、目的与作用
1.消灭微小转移灶:新辅助放化疗前已有远处转移或者淋巴结有转移,但尚未发现肉眼可见的病灶时,可以通过新辅助放化疗来消除这些微小转移灶。
2.降期:新辅助放化疗后,可以使肿瘤缩小到能接受手术的程度,即达到临床完全缓解(CR)状态,从而提高手术切除率及术后生存率。
3.减少术后复发:新辅助放化疗可使肿瘤组织发生坏死、凋亡,同时抑制新生血管形成,阻断肿瘤细胞血供,从而使肿瘤退缩变小,并且能够破坏肿瘤微环境,减轻机体免疫抵抗能力低下状态,为后续手术及进一步的放疗、化疗提供有利条件。
4.其他方面:新辅助放化疗还可用于评估患者对治疗的敏感性和耐药性,有助于指导后续的靶向治疗等方法选择。
二、适应证
早期直肠癌(T1/T2N0M0),T3 N0 M0 或 T1N1-2M0 也建议先行新辅助放化疗后再考虑是否行根治性切除术。
三、不良反应
由于新辅助放化疗属于全身性的抗肿瘤治疗方法,在杀死肿瘤细胞的同时也会对人体正常组织造成一定的损伤,因此可能会出现一系列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脱发、骨髓抑制、口腔黏膜炎、纤维化、皮肤溃疡、心肌损害、消化道症状加重等,通常可通过遵医嘱应用止吐剂、保护胃肠道黏膜、输注新鲜血液等方式改善。
四、注意事项
对于存在肝肾功能异常、凝血功能障碍等情况的患者应慎用新辅助放化疗,以免增加出血风险;此外,若患者已出现脑、肺、骨骼等部位的广泛转移,则不适合使用此法,应及时采取姑息治疗措施,尽量延长患者的生存时间。

2024-01-10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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