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妇产科> 产科> 先兆子痫> 先兆子痫的胎儿能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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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琼 主任医师 自贡市第三人民医院 三甲

擅长:子宫肌瘤,卵巢囊肿,子宫内膜异位症(子宫腺肌症,卵巢巧克力囊肿)盆腔炎性疾病,宫颈炎,阴道炎,不孕症,功能失调性子宫出血。

提问

先兆子痫是指先兆流产,先兆流产的胎儿是否能要,需要根据胎儿的发育情况进行判断。如果胎儿发育正常,一般可以要,如果胎儿发育异常,则不可以要。

先兆流产是指妊娠28周前出现少量阴道流血,继而出现阵发性下腹痛或腰背痛。经过休息或治疗后,临床症状消失,可继续妊娠;若病情不断进展,须及时终止妊娠。一般情况下,如果胎儿发育正常,孕妇的情况稳定,可以考虑继续妊娠。但是,如果胎儿发育异常,不可以继续妊娠,必须及时终止妊娠。先兆流产的孕妇,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黄体酮等药物进行保胎治疗。一般情况下,经过治疗后,胎儿可以正常发育,继续妊娠。但是,如果胎儿发育异常,保胎治疗效果不佳,需要及时采取人工流产手术,以免导致胎儿宫内发育不良或者出现胎儿畸形等情况。

患者在保胎治疗期间,需要注意休息,避免过度劳累,以免导致保胎失败。同时,患者需要避免进行性生活,以免导致病情加重。

2021-03-17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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